为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2001年7月设立市招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考核和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招商引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就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招商政策和重大决策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并负责草拟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拟定和分配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会同有关部门设计拟定全市招商的模式,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项招商活动的组织筹备及有关活动。
(四)负责招商项目、招商信息的归集、发布,以及招商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论证、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项目库的建设,参与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
(六)受理国内外投资项目,负责国内外投资项目涉及有关部门的协调。
(七)监督检查招商工作运行情况,负责全市招商任务情况的考核,并对有争议问题进行协调。
(八)负责拟定招商奖惩兑现意见;依据考核认定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惩建议。
(九)负责对县区招商局工作的指导,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各县区、市直部门与招商直接相关的工作;负责招商的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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