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时称“代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正式更名为“代县人民检察院”,1972年一度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原办公地址在代县县政府院内东楼,与县劳动局合署办公,2012年5月12日迁至代县新城区新办公大楼内。全院现有干警44人,其中党员32人,检察员22人,内设机构15个,乡镇检察室2个。
六十多年来,我院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无怨无悔、无私奉献,为代县检察事业的发展付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2011年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院党组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立了“立德、求实、唯廉、精察”八字院训,全院工作重点突出、亮点频现:2011年全市检察业务考核中,代县检察院六项工作跻身全市前三,其中两项工作名列第一,整体工作摆脱连续落后局面,进入全市中游位置;2012年5月,投资1700万元的新技侦大楼落成启用,建成了检察专线网络、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安保监控、双视频会议、室内外两套LED显示屏、背景音乐及电子阅览室等七大系统,标志着代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同年,代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势头,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行政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公诉先进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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