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办理前置审批手续流程
2010/6/10
敬的客户:
您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全国将陆续开始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展开严格的审查工作。所以请您务必先进行网站备案,等取得备案号后再开通网站,过期没有备案的,将被系统删除绑定的域名;提交委托备案后方可重新绑定域名。
对于经营性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营性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非经营性网站要办理非营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备案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办理经营性许可性请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
为了全面配合工信部这次检查工作,近期将对下属网站执行系列排查工作,对于无证经营的网站将进行关闭整顿。为了保证您网站合法经营的权利,请您及时与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联系,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贵站的合法化手续,配合完成网站的审核备案工作。该备案统一在网络上完成,不需要收费,不需要到通信管理局亲自办理!若您的站点因为没有备案而引起的相关问题,我司不负任何责任。如站点被关闭,空间费用不退。
备案有二种方法:1.委托我司代备案;2.自行备案
一、委托我司备案(推荐!)。 填写相关真实有效信息,由我司代为提交到信息产业部审核 ;用户提交后,由程序自动交数据提供到信产部的备案系统;系统会为每个用户的备案生成一个用户名和密码,我司的备案系统会自动将登录的帐号和密码转存在我司数据库中,同时通过邮件通知您,大概需要20天左右得到审批20天后,你需要查询是否已经通过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你需要根据提示将证书放在你网站的指定位置。再次提醒: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资料审核不通过,站点随时被相关部门查关.
二、自行备案: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http://www.miibeian.gov.cn/)对您的网站提交备案申请;大概需要20天左右得到审批;如果审核通过,你需要根据提示将证书放在你网站的指定位置。今后如果你的虚拟主机IP发生变化,或者你的联系资料发生变化,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修改。
注意:需要将您的所有域名全部加入“域名列表”中,光填在首页url地址里面是不够的。 (http://www.miibeian.gov.cn/)进行更新登录,否则可能被信息产业部罚款。备案具体流程,不清楚的地方,请查看常见问题。
注意:在自已备案资料录入过程中,接入服务提供单位是"中国网通",通过在查询框输入“中国网通”再点查询可查到;服务器放置地是山西,服务器的ip地址可以在 开始>运行处输入 ping www.您的域名.com -t 来查看。
您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全国将陆续开始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展开严格的审查工作。所以请您务必先进行网站备案,等取得备案号后再开通网站,过期没有备案的,将被系统删除绑定的域名;提交委托备案后方可重新绑定域名。
对于经营性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营性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非经营性网站要办理非营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备案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办理经营性许可性请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
为了全面配合工信部这次检查工作,近期将对下属网站执行系列排查工作,对于无证经营的网站将进行关闭整顿。为了保证您网站合法经营的权利,请您及时与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联系,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贵站的合法化手续,配合完成网站的审核备案工作。该备案统一在网络上完成,不需要收费,不需要到通信管理局亲自办理!若您的站点因为没有备案而引起的相关问题,我司不负任何责任。如站点被关闭,空间费用不退。
备案有二种方法:1.委托我司代备案;2.自行备案
一、委托我司备案(推荐!)。 填写相关真实有效信息,由我司代为提交到信息产业部审核 ;用户提交后,由程序自动交数据提供到信产部的备案系统;系统会为每个用户的备案生成一个用户名和密码,我司的备案系统会自动将登录的帐号和密码转存在我司数据库中,同时通过邮件通知您,大概需要20天左右得到审批20天后,你需要查询是否已经通过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你需要根据提示将证书放在你网站的指定位置。再次提醒: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资料审核不通过,站点随时被相关部门查关.
二、自行备案: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http://www.miibeian.gov.cn/)对您的网站提交备案申请;大概需要20天左右得到审批;如果审核通过,你需要根据提示将证书放在你网站的指定位置。今后如果你的虚拟主机IP发生变化,或者你的联系资料发生变化,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修改。
注意:需要将您的所有域名全部加入“域名列表”中,光填在首页url地址里面是不够的。 (http://www.miibeian.gov.cn/)进行更新登录,否则可能被信息产业部罚款。备案具体流程,不清楚的地方,请查看常见问题。
注意:在自已备案资料录入过程中,接入服务提供单位是"中国网通",通过在查询框输入“中国网通”再点查询可查到;服务器放置地是山西,服务器的ip地址可以在 开始>运行处输入 ping www.您的域名.com -t 来查看。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