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城市范围内网站备案的公告
2012/5/18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晋城市公安局网监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晋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于5月22日之前应当到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
为了更好的服务我公司客户,我们将在5月21日前集中将我公司所服务的网站客户备案材料送交网监部门协助客户完成备案工作,如客户自行前往网监部门办理备案,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也可随时咨询我公司客服。
请各客户务必在5月21日前将《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表》填好交于我公司,以便我们统一为您办理,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互联网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晋城市天狐网络公司
2012年5月18日
填表说明
1、网站开通日期:格式:2012年1月1日。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用户性质为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用户性质及地址:请填写详细地址,地址应包括街、路、门、楼的名称、牌号。
4、服务器存放物理地址:请填写详细地址,地址应包括街、路、门、楼的名称、牌号。
5、接入网络服务商编码:ISP接入网络服务商编码,接入网络服务商的组织机构代码。
6、网站IP地址(IP地址段):格式:xxx.xxx.xxx.xxx。
7、服务器所在地网安部门代码:需要填写网安部门代码,到地市级。
8、管辖地网安部门代码:需要填写网安部门代码,到地市级。
9、表项中的○符号表示该项为单选项,只能选一项填报;□表示多选项,可以多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