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学校、教育机构等教育类网站备案审批流程及说明
2014/2/10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举办单位的网站域名使用证书、IP地址。
2.举办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网管员身份证、网管员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
3.备案申请书。写明网站架设的机房环境、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服务器配置、网站发布软件、人员配备、网站的栏目设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4.网站规章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站安全值班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理制度等。
5.网管员的学历与网管资质。
二、网站举办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域名使用证书。
2.有合法拥有的IP地址。
3.有自主版权的网站。
4.有可管控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5.有配置正确的网络安全防范设备和设施。
6.有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
7.有网站安全值班制度。
8.有24小时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9.有能够胜任工作的网管员和信息员。
10.能对网站实施有效监管。
三、注意事项:
1.网站不在本地的,请到当地教育部门审批。
2.无自有域名,使用其它网站的子域名或者作为其它网站的子栏目举办网站的,因无域名使用权、无网站版权、无足够管理权,不予备案。
3.服务器不能自主控制的,因安全无法保障,不予备案。
4.举办论坛、BBS、电视节目之类栏目,需要单独审批。
5.不得提供与教育无关的服务。
四、网站备案流程:
教育城域网用户:网上申请域名并获得域名使用证书----向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提出建站申请----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前置审批,并分配IP地址----省通讯管理局备案----信息中心开通网站IP地址。
非教育城域网用户:向互联网接入运营商申请互联网接入并获得IP地址----网上申请域名并获得域名使用证书----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前置审批----省通讯管理局备案----网络接入运营商开通网站。
各建站单位要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市教育信息中心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网站的发布负有监管职责。
联 系 人: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 张晋霞
联系电话:2066162
1.举办单位的网站域名使用证书、IP地址。
2.举办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网管员身份证、网管员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
3.备案申请书。写明网站架设的机房环境、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服务器配置、网站发布软件、人员配备、网站的栏目设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4.网站规章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站安全值班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理制度等。
5.网管员的学历与网管资质。
二、网站举办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域名使用证书。
2.有合法拥有的IP地址。
3.有自主版权的网站。
4.有可管控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5.有配置正确的网络安全防范设备和设施。
6.有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
7.有网站安全值班制度。
8.有24小时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9.有能够胜任工作的网管员和信息员。
10.能对网站实施有效监管。
三、注意事项:
1.网站不在本地的,请到当地教育部门审批。
2.无自有域名,使用其它网站的子域名或者作为其它网站的子栏目举办网站的,因无域名使用权、无网站版权、无足够管理权,不予备案。
3.服务器不能自主控制的,因安全无法保障,不予备案。
4.举办论坛、BBS、电视节目之类栏目,需要单独审批。
5.不得提供与教育无关的服务。
四、网站备案流程:
教育城域网用户:网上申请域名并获得域名使用证书----向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提出建站申请----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前置审批,并分配IP地址----省通讯管理局备案----信息中心开通网站IP地址。
非教育城域网用户:向互联网接入运营商申请互联网接入并获得IP地址----网上申请域名并获得域名使用证书----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前置审批----省通讯管理局备案----网络接入运营商开通网站。
各建站单位要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市教育信息中心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网站的发布负有监管职责。
联 系 人: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 张晋霞
联系电话:206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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